《方案》明确,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选定服务能力弱、相应病种发病率高的学科进行建设,可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外)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糖尿病)科、影像科、超声科、麻醉科等学科倾斜,选定其中2个或5个薄弱学科,按照县级医院薄弱学科建设标准,从设施设备配置、专科人才培养、技术水平提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力争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再转诊”和“资金下沉、专家下沉、病人下沉”的目标,有效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同时,该省要求相关市州、县区政府要为项目单位急需关键薄弱学科建设提供资金筹措、人员编制、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强化学科人才队伍培养。各项目单位要根据急需关键薄弱学科建设标准,合理配置本学科适宜的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