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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将加强环境保护和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8  浏览次数:737
核心提示: 天津市环保局大气处副处长张伦梁对今年天津大气治污主要工作进行了具体介绍。他谈到,2014年是改革之年,也是推进清新空气行
       天津市环保局大气处副处长张伦梁对今年天津大气治污主要工作进行了具体介绍。他谈到,2014年是改革之年,也是推进清新空气行动的关键之年,天津市环保部门将在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深化网格化管理、环保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排污收费制度改革、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深化改革。
  首先,突出抓好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五控措施。2014年清新空气行动工作计划明确325项重点任务。在控制燃煤污染方面,实施陈塘热电搬迁改燃和炼化企业工业燃煤设施、燃煤工业锅炉房和供热锅炉房等98项改燃工程;按照《天津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和民用煤质量》地方标准,加强燃煤煤质监管。在控制机动车污染方面,全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14.3万辆;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新增投运清洁能源长途班线和通勤客车400辆。在控制扬尘污染方面,今年计划新增100部洗路车,落实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方案和控制标准,持续加大对建筑、市政、水利、绿化、拆迁等工地和堆场的日常监管力度。在控制工业污染方面,计划今年治理或关停32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完成3项钢铁烧结机和石油炼化企业脱硫、7项燃煤电厂脱硝、7项燃煤企业除尘、148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启动实施1.2万家企业转型升级计划,完成外环线周边及以内区域13家有污染和危化企业的搬迁或关停。在控制新建项目方面,不再审批钢铁、水泥、有色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耗煤建设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同时,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划定永久性保护区域,禁止在生态红线内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
  第二,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三无监管体制。从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分清责任、理清边界、厘清任务,全面建立精细化管理制度,做到措施落实到位。构建网格化管理平台,确保管理无死角。实行分层分级监督考核,确保监察无盲区。实行全防全控,确保监测无空白。
  第三,切实加强环保长效机制四个手段建设。深化环保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推动环保深层次问题的解决。在法律手段上,加快修订《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等配套地方标准也在制定中。在经济手段上,全面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制定并通过《天津市排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从7月1日起将4种主要污染物的平均收费标准由每公斤0.82元调整为7.82元,其中,二氧化硫由1.26元调整到6.30元,氮氧化物由0.63元调整到8.50元;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对超标排放企业实行加倍征收排污费。在科技手段上,健全污染源自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天津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力争上半年对占全市工业燃煤量90%以上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大气实时在线污染源解析系统,加大环保科研技术攻关,促进环保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在行政手段上,大力加强环境监察力量。批准市环境监察总队编制由63名增加至80名,内设8个副处级机构;同时,要求区县建立基层环境保护派驻机构,完善镇街乡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在市公安局设立环境污染犯罪侦查支队,内设3个独立科室,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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