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净化门户网! 会员服务| 无图版| 手机版|
您好,欢迎! 隐身 | 商务中心 | 资金0 | 积分0 | 退出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成都:大学生门诊医疗费将按人头付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5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234
核心提示:记者23日从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0年起,成都将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有关政
 记者23日从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0年起,成都将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其中,大学生门诊医疗费将实行按人头付费。

  记者了解到,成都将调整大学生参保人员有关政策:大学生门诊医疗费实行按人头付费,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可根据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结余情况,核定人头付费标准。

  据介绍,学校或指定的首诊医疗机构当年门诊医疗费出现缺口,可在医疗机构历年累计结余中弥补,历年累计结余不足以弥补当年门诊医疗费缺口的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解决。学校医疗机构或首诊医疗机构可将历年累计结余部分用于大学生健康体检、疾病预防。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也将进行调整。2020年1月1日起,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施统一费率,费率区间为0.5%至1%。成都市医保局根据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运行和结余情况,确定每年缴费费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参保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不另行缴费,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

  据悉,成都市医保局还将根据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资金的收支情况,确定参保费率,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人员,直接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2012-2013 成都智能环保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成都威德隆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8006642号-1 |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