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28 08:06
在本行官方网站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客户披露理财产品的以下信息:
(一)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编码;
(二)销售文件,包括说明书、销售协议书、风险揭示书和客户权益须知;
(三)发行公告;
(四)重大事项公告;
(五)理财定期报告;
(六)理财产品到期公告;
(七)涉及理财产品的诉讼;
(八)临时性信息披露;
(九)银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商业银行面向私人银行客户和机构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根据与客户的约定,在指定渠道定向披露上述信息。
第五十八条(发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