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28 08:06
信息及时进行复核审查并出具意见等;
(七)保存理财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八)对理财产品投资信息和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审计要求外,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泄露相关信息和资料;
(九)银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九条(强制托管要求)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由银监会指定的机构进行托管:
(一)理财产品投资特定目的载体;
(二)委托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进行投资运作;
(三)未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