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28 08:06
元人民币;
(二)从事清算、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审计等业务的人员不少于 30 人,核算、监督等核心业务岗位具备 3 年以上托管业务从业经验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
第四十八条(托管机构职责)从事理财产品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理财托管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保管理财产品资产;
(二)为每只理财产品开设独立的托管账户,建立托管明细账,不同托管账户中的资产应当相互独立;
(三)按照托管协议约定和理财产品发行银行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四)建立对账机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