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08 08:22
5月,在华融银安公司、华融普银公司经营期间,先后单独或共同指令担任公司市场部门经理的被告人白岩、卢志银、王盛、邱峻峰等人,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及京广中心的二公司经营场所等地,以二公司投资新发地空港物流、山东高速(5.470,0.02,0.37%)公路等项目需要资金为由,承诺以货币方式返本付息且年投资回报率8%至15%,向社会公开宣传,变相吸收3000余名投资人的资金,经审计,共计55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蒋权生、魏薇、董占海、李明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卢志银、白岩、王盛、邱峻峰作为单位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