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马褂分享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日期:2016-06-16 10:35
二条对股东出资的转让作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需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的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需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过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利。若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协商确定下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转让之时各自的出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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