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全文)
日期:2016-05-23 16:17

  5后期工作
  5.1善后处置
  宣布应急终止后,在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区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和善后处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由主责部门会同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应由政府补偿的补偿标准和办法;事发地区政府做好征用补偿工作。
  5.2损害评估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5.3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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