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全文)
日期:2016-05-23 16:17
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执行总指挥和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其中,主管副市长或分管副秘书长任总指挥,负责应急处置的决策和协调工作;市环保局局长任执行总指挥,负责组织落实市应急委和临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制定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及具体方案,协调和调动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3.4Ⅰ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临时应急指挥部,并启动I级应急响应,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由市委书记、市长或主管副市长赶赴现场,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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