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全文)
日期:2016-05-23 16:17
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及周边进行监测、分析并提供监测数据;提出控制、消除污染等应急事故处置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国家一、二级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物种资源保护的行政许可事宜;负责防治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的相关普查、监测和技术推广工作。
  (18)市气象局:负责密切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及周边的天气情况,及时提供有关气象数据及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影响的区域等信息,参与后期处置,协助完成突发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工作。
  (19)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调动各种通信资源,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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