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5-23 16:00
持方式,鼓励政府采购云计算等专业化第 三方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信息化能力。
(十四)完善支持融合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扩大制造 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企业基于互联网独立开展或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开展新业务。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所得 税优惠政策,积极研究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选择一批重点城市和重点企业开展产融合作试点,支持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结算、融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