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0-17 14:04
标排污、恶意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举报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形成监督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外部压力等,从而促进我国环境保护整体水平提高。
第三,公众参与是捍卫自身环境权益的需要。公众参与是与党的群众路线一脉相承的。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新《环境保护法》对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设立专门章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公众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