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06 10:11
止所有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渣土清运工作。黄标车停驶,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禁止无标车、三轮车、农用车和冒黑烟车辆进入市区。
当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小于500时,Ⅱ级(橙色)预警将启动,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课间操、体育课等室外活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停驶30%,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禁止在主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措施。
当空气质量指数大于500时,Ⅰ级(红色)预警将启动,将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