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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薄熙来因受贿不属“情节特别严重”避免死刑
日期:
2013-09-26 15:00
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综上所述,薄熙来案件的一审审理在严格遵循刑事诉讼程序和彰显程序正当的基础上,又作出了定罪正确、量刑适当、于法有据、于情有理的一审判决,从而实现了案件审判的实体正义,使本案审判成为贯彻现代刑事法治精神、兼具程序正当与实体正义的典范。认真总结和深入研究本案的审判经验并予以弘扬,对于促进我国刑事法治当颇有助益。
(作者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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