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26 15:00
没有认定薄熙来所犯受贿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这样也就避免了适用死刑(包括死缓),这一掌握应该说是妥当的、理性的。
其次,关于贪污罪的量刑。一审法院认定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依据刑法典第383条第1款关于贪污罪处罚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审法院按贪污罪判处薄熙来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这一量刑是否妥当?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