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薄熙来因受贿不属“情节特别严重”避免死刑
日期:2013-09-26 15:00
议和批准,取消了时任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王鹏飞继续作为该职务的候选人的提名。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薄熙来的上述滥用职权行为,是导致1115案件(即薄谷开来涉嫌杀人案)不能依法及时进行查处和王立军叛逃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并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而其行为依法构成滥用职权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
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针对滥用职权罪的指控提出辩解和辩护意见,认为薄熙来的行为不构成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决结合在案证据证实的上述案件事实给予了充分有力的回应,认为薄熙来构成滥用职权罪是无疑
20/4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