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可申报特例单议
日期:2024-08-10 14:16
核通过的数量等进行公告并形成机制,预计2025年7月对当年上半年情况进行公告,以后每半年一次。探索除外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新药耗新技术在应用初期按项目付费或以权重(点数)加成等方式予以支持,后期积累足够数据后再纳入DRG/DIP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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