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流程进一步优化
日期:2024-05-29 15:01
行审定)的中医药科技成果;申报登记的成果完成单位主要包括: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应当登记,其他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以及相关企业自愿登记。
  此外,为了鼓励中医药科技成果积极申报,提高成果完成人登记积极性,管理办法将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与奖励推荐、项目评审、平台建设等挂钩,以保障登记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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