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食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新国标发布
日期:2023-09-25 15:17
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蛋,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15%。
  鉴于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生鲜、易腐等特性和产业需求,销售包装在生鲜食用农产品商品供应链中还有保鲜、保活等功能,新国标特别注明不包括物流防护包装以及冷却、气体调节、防潮等保鲜保活功能性用品。快递包装为物流包装,因此不算销售包装。
2/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