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7-30 14:37
关心的异地就医外伤、急诊抢救、住院期间院外发生费用问题,通知明确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可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因病情需要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到定点药店购药的,相关费用纳入本次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此外,通知允许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相关政策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