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12-11 14:53
国务院常务会议12月9日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这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条例。
条例(草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确定了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的权责,规定按照便民原则,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及时结算和拨付医保基金,提高服务质量,要求加强监管和社会监督,严禁通过伪造、涂改医学文书或虚构医药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责令退回资金、暂停医保结算、罚款、吊销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资格等加大惩戒,管好用好医保资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