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环保法,我们准备好了吗?
日期:2014-10-27 18:00
人,无法满足监管需要。建议将人员费用纳入财政,参照公务员管理,为监察人员执法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探索形成环境监察人员尽职免责规定。虽然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要和谐发展的认识已经深入人心,但现在仍有一些政府过分重视GDP,出台一些阻碍环境保护的土政策,如宁静日等,阻碍环境监察机构正常执法。这就成为对环保部门追责的潜在风险,一旦出现问题,环境监察人员会成为替罪羊。
四是在乡镇一级设立环保所或者环境监察机构。当前农村环境污染严重,农药化肥、畜禽养殖、生活垃圾等问题突出,很多低端产业向农村转移,由于没有农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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