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环保法,我们准备好了吗?
日期:2014-10-27 18:00
是力量不够,二是执法主体不明确,三是后勤装备不足。环保部门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走过了30年,如果认为环保工作不尽如人意,也与执法队伍存在的困难关系密切。
新法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但委托的形式并未明确,未来要进一步明确环境监察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同时,监察部门执法的保障措施也要跟上。以着装为例,现在浙江一些地方的环境监察人员已经统一着装,但经费不能纳入财政预算。新法实施后,环境监察人员要统一着装,并将这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当前基层尤其是乡镇中队,五六人管几千家企业,管理难度极大。因此,必
20/4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