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环保法,我们准备好了吗?
日期:2014-10-27 18:00
能力建设亟须加强。当前,监察能力、监察队伍远远无法适应当前环境监管需要的现象普遍存在。目前,环保监察队伍普遍是上世纪90年代的水平,但需要监管的企业数量、监管范围却大大增加。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就不可能完整、充分地做好监察工作,必然会有漏洞,有疏忽。
第三,要综合考虑监察责任。监察责任是技术活,每个监察人员的关注点不尽相同,提出的要求也不一样。很多时候,不是监察人员不愿做,而是能力有限,问责时确实需要考虑监察人员本身的能力问题。
还有哪些期望和诉求?
新法实施能够倒逼数据监测真实性吗?
■能够对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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