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3 14:31
厅长职务。
此前的数年间的常态是,除少数省份外,省级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有专家分析,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局长提高了公安机关话语权,这与中国当前的维稳压力分不开,也有助于协调检察院和法院,让公检法处理相关案件时保持一致。
但此举也被很多人视为有碍司法公正,不符合法治精神。
2010年4月,中组部下发文件,要求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兼任公安厅(局)长。在十八大前后的地方换届中,多数省份的公安厅(局)长,不再任政法委书记,转而兼任副省长或省长助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新京报表示,这体现了政法工作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