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国际追逃如何“网住”外逃贪官
日期:2014-10-13 12:28
发布通告,敦促外逃经济犯罪人员回国。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也可以弥补我们在法律制度建设上的缺陷。另一方面,办公室可以着眼于具体案件的方案制定工作。比如商讨某个具体案件的处理办法、制定外逃官员的引渡执行方案等等。
从参与人员来看,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都设有国际合作局,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员可以参与到办公室的工作中。涉及到专业问题时,可以由国际合作局协调机关内其他部门的人员共同磋商。黄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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