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日期:2014-09-23 16:53
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让更多的军人军属受益受惠,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十)加强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推动落实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政策,促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基金,专门用于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军队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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