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05 17:38
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提高监测与应急能力。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编制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了局机关百人、中央本级千人和全国监管队伍万人的监管组织规模,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实践经验总结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力支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有效举措。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人的开拓进取和不懈努力推动了监管事业的快速发展和持续进步。30年的监管实践积淀和凝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实践经验,指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之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