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上调
日期:2014-08-27 17:25
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0元,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表示,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讲,国家资助政策完全可以保得住基本,守得住底线,确保每一位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同时他还介绍,今年宣布学费上涨的省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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