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7 17:05
部分大龄人员开启了一次性补缴的通道。
大龄人员针对2015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人员,其中本市居民在2009年1月1日(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以及外省进京落户人员在2013年1月1日(全国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时间),已经超过45周岁者,因其再连续缴费,也达不到15年缴费年限,所以允许这两类参保人在60周岁退休前以当年的缴费标准进行一次性多缴,以增加个人账户额度,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而对于本市居民在2009年1月1日未达到45周岁、外省进京落户人员2013年1月1日没达到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