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原罪:放弃以广告为基础的商业模式
日期:2014-08-18 15:45
太糟糕了。
我故意使用了第一人称的复数。从1994-1999年,我曾在Tripod.com工作,帮助建造、设计和运作这个向新毕业大学生销售内容和服务的网站。在业务没有流行后,我们转变为网页托管服务商和原始的社交网络。在5年的时间里,我们尝试了数十个营收模式,包括订阅服务模式、收入分享模式(用户读了我们的投资建议后购买共有基金),收费帮杂志与课本出版社捆绑、销售T恤和其他品牌商品。
广告的未来,也许是最有目标性的广告
最后让我们得到资金的商业模式是广告,这种模式使我们被收购。我们分析用户的个人主页,以便更好地发布目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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