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05 11:08
同时环境监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的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建立诚信档案数据库,强化对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估专家的信用考核分类监管。
4、引导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环保信息公开不仅仅是政府的义务。研究设计和建立督促企业全面、完整披露其环境信息的制度体系,是建设环保信用体系的内在要求。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公开主要污染物排放、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运行等信息。2013年7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引导和规范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