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14-07-26 14:05
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2)立即向环保总局领导报告,必要时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

  (3)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4)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地方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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