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权没有实施细则
日期:2014-07-25 11:21
很美,但永远不能施行的权力,反而还容易让行使查封、扣押权的环境执法人员陷于不利的境地,甚至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由此可见,如果要使新环保法规定的查封、扣押权落地,并充分发挥其法律效力,就必须对实施细则作出进一步规范。否则,只能是一纸空文。
作者单位: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9/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