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垃圾分类看中日差距
日期:2014-07-23 09:17
相比之下,国内不论是游人如织的旅游胜地,还是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的场馆,常常垃圾遍地,一片脏乱。这充分暴露出我国法律真空太多、法律惩处力度太弱。我国只有一部《环境保护法》,缺少与之配套的垃圾回收相关法规。垃圾分类目前仍主要依靠群众自觉、说服教育。毋庸置疑,只有靠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制度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把立法放在首位,发挥制度的力量。
差距二:舆论氛围严重缺乏。日本已形成了谴责乱扔垃圾行为特定的舆论氛围。那些不按规定乱扔垃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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