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构建流域污染防治区域联动
日期:2014-07-16 16:59
流域社会的稳定。
在法治的年代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时代,为了长效地保护流域水体环境,促进环境公平,应当建立流域污染防治的区域联动体制、制度和机制。从法理上说,上游的侵害与下游的受害之间的利益平衡、上游的付出和下游的收益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上下游之间行为的相关性,决定了上下游必须协同起来治理污染、改善生态。
国际经验已表明,在一个有效的组织管理权威之下,共同的行为责任、共同的利益诉求、最小的代价和最大的生态效益,决定了流域污染防治的联动体制、制度和机制的建立是有效的。
国家层面法律对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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