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越境倾倒“黑手”为何难斩断?
日期:2016-11-19 23:01
造成损失1200多万元。11月15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对上海垃圾异地倾倒案做出公开宣判,王某某等4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两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万元~20万元不等。据了解,这也是江苏省首个涉及生活垃圾的污染环境案件。
  2014年10月起,王某某利用在吴中区甪直镇承包某现代农业物流园用地回填之机,将物流园北侧工程承包给他人,南侧回填工程转包给刘某某,任其倾倒、填埋上海运来的生活垃圾。另外,李某某应王某某之邀负责南侧及北侧工地管理等工作;韩某应刘某某之邀参与南侧填埋工程,负责施工管理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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