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20 14:39
一是唯GDP式的发展思路,一切以发展为主,要发展不要环境,让监管部门想为不敢为,放任污染情形的进一步恶化;二是趋利性执法,对污染企业的行为以罚款为主,对污染整改督促落实不到位,甚至一罚了之,对污染的整改措施不闻不问;三是监管部门主观上监管失职、客观上监管技术未跟上导致监管不到位等。无论是哪种情形导致的监管缺位,都是不能容忍的。当地政府部门要启动问责机制,进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因为失职渎职导致犯罪的,更不能姑息,不能放纵。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号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