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大气污染防治 乌海推进四项工程
日期:2014-05-12 15:12
挖掘、装卸、运输管理,要求凡矸石、渣山着火未治理的企业不得继续开采,凡进矿道路没有硬化的企业不得继续开采,切实解决扬尘粉尘污染问题。

组织实施城区粉尘烟尘扬尘综合整治工程,切实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可吸入颗粒物是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乌海市通过关停取缔燃煤小锅炉,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禁止烟煤散烧、治理餐饮业、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措施,有效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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