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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大篇幅调整
日期:
2014-05-09 15:11
单独的重污染天应急方案,原先单独的一个章节关于预警与应急就全篇幅被删。配套这一章节的处罚性措施,比如若有关排污单位拒不执行当地政府责令停产、限产决定的,政府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水等方式,依法强制停产、限产等条款也一并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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