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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人才到基层工作有专项补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4  来源:健康报  作者:黄岚  浏览次数:490
核心提示: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完善,加强医学类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第三方评估。

    《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医教协同育人体系更加完善,医学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健康贵州建设需要。

    《方案》明确,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比例。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具有学历学位博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补助。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已在县级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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