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净化门户网! 会员服务| 无图版| 手机版|
您好,欢迎! 隐身 | 商务中心 | 资金0 | 积分0 | 退出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动态 » 正文

厦门银监局发布两则处罚 共计罚款245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9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404
核心提示:中国银监会昨日披露厦门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银监罚决字〔2018〕10号、11号,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融资转让接受远期回
 中国银监会昨日披露厦门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银监罚决字〔2018〕10号、11号,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融资转让接受远期回购协议、同业投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及票据转贴现业务未按规定面签、用印,厦门银监局决定对其罚款2450万元,责令该行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对责任人庄海波警告并处罚款十万元。
 

厦门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厦银监罚决字〔20181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吴世群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票据融资转让接受远期回购协议、同业投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及票据转贴现业务未按规定面签、用印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罚款二千四百五十万元。 

(二)责令该行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厦门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112日 

  

厦门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厦银监罚决字〔20181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庄海波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同业投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厦门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112日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2012-2013 成都智能环保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成都威德隆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8006642号-1 |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