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净化门户网! 会员服务| 无图版| 手机版|
您好,欢迎! 隐身 | 商务中心 | 资金0 | 积分0 | 退出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动态 » 正文

南昌对市区住宅和商住混合用地出让“限房价、竞地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4  来源:新华社  作者:记者余贤红  浏览次数:489
核心提示:记者从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22日南昌市再次升级房地产市场调控举措,对市区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采取限房价、竞
 记者从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22日南昌市再次升级房地产市场调控举措,对市区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并对住宅实行限售政策。

  新出台的政策明确,南昌市市区范围内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对“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用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含商住)项目,在商品住宅销售及转让过程中,实行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简称三限房)。

  同时,“三限房”优先满足本市户籍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成年市民,并限购一套。“三限房”购房人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的“三限房”,须在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取得“三限房”时间累计满5年之后方可转让。

  此外,南昌市规定,自2017年9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新交易的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上注明“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字样。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2012-2013 成都智能环保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成都威德隆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8006642号-1 |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