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净化门户网! 会员服务| 无图版| 手机版|
您好,欢迎! 隐身 | 商务中心 | 资金0 | 积分0 | 退出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动态 » 正文

社保基金及QFII等机构投资者可参与新三板投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480
核心提示:中国网财经6月28日讯 28日晚间,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公告,根据新规,
 中国网财经6月28日讯 28日晚间,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公告”,根据新规,包括社保基金、QFII、RQFII等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上述细则称,《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2012-2013 成都智能环保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成都威德隆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8006642号-1 |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