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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33种仿制药获国家鼓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1  来源:北京日报  浏览次数:404
核心提示:国家卫生健康委9日公布了首批33种国家鼓励仿制药目录,其中治疗风湿类疾病的药品甲氨蝶呤、皮肤用药维A酸等紧缺药品,均榜上有名

国家卫生健康委9日公布了首批33种“国家鼓励仿制药目录”,其中治疗风湿类疾病的药品“甲氨蝶呤”、皮肤用药“维A酸”等紧缺药品,均榜上有名。在不久的将来,老百姓有望用上价格更加便宜实惠的同类仿制药。

一直以来,临床上一些治疗效果非常好的原研药,往往会有10到15年的专利期。由于前期投入了较大研发成本,这些原研药的价格往往也比较昂贵,有的一片就高达几十甚至上百元。不仅如此,在原研药专利期内,别的企业也不可以生产和销售这类“独家”药品。因此,我国医保需要承担巨大的压力来支付这部分原研药品的费用。

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指出,要促进仿制药研发,重点解决高质量仿制药紧缺问题,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临床用药及公共卫生安全需求,要制定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被列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内的重点化学药品、生物药品,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将列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对其注册申请进行优先审评审批。

“当这些原研药在国内过了专利期,那么其他企业就可以模仿其结构式,仿制同类药品。仿制药同样可以达到一定的疗效,如果仿制得好,疗效甚至可以和原研药相媲美。不仅如此,省去研发过程的仿制药,价格要比原研药低得多。”航空总医院副主任药师陈群表示,这样一来,我国有限的医保基金就可以负担更多的患者,老百姓吃药也会更加便宜。

此次发布的“第一批鼓励仿制药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论证。其中纳入目录的33个品种,都属于国内专利到期和专利即将到期、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或临床供应短缺(竞争不充分)以及企业主动申报的药品。这33个品种包括多种抗癌药、帕金森病药物、癫痫药物、降脂药物、儿童药物等。

“以名单中的溴吡斯的明为例,它是重症肌无力的一线用药,可缓解大部分重症肌无力患者无力症状,但目前国内只有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之前因原料、工艺、环保等因素影响,一度召回某些批次药品,导致该药品屡次断货,价格越炒越高。北京地区目前也不能保证足量供应,更不用说其他地区。”陈群透露,此次国家出台鼓励仿制药目录,旨在鼓励更多的厂家去生产、竞争,压缩申报时间,优化申报途径,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此类低价短缺药品的供应,造福更多急需用药的患者。

 
关键词: www.zgjhmh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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