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深能1号”在大堡礁触礁搁浅,造成污染和损害。但中国公司和澳政府在这起事故的责任和赔偿数额上一直分歧严重。澳大利亚政府要求中企赔偿9000万美元,中企则认为要价高得离谱,表示只能承担250万美元赔偿。
对于19日和解结果,澳“绿色和平”组织大堡礁保护人士塔格质疑中国公司的赔偿“严重不足”。大堡礁海洋公园管理局主席赖歇尔特说,尽管对耗费6年时间达成的和解赔偿十分不满,但对于大堡礁生态系统来说,这笔赔款也算是个好消息。(徐珍珍)
延伸 · 推荐
当地时间9月6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在布里斯班进行庭审,该国政府在法庭上向中国深圳能源运输有限公司索赔至少1.2亿澳元(约合人民币6.1亿元)。 2010年,该公司的运煤船“深能1号”在大堡礁触礁搁浅,澳政府代表称,当时发生的船身有毒化学涂料剥落和燃油泄漏对环境造成影响。
但深能公司称,最多只能承担250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1.28亿元),并反诉澳政府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环保损失扩大。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事故发生时,澳媒报道称,澳大利亚昆士兰政府曾声称将罚款10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512万元)。6年间,罚款金额竟涨1200倍。